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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车祸死亡赔偿问题

我想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保险公司赔偿以后,受害人还能否向肇事人索赔。这个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你的诉求,这里呢,我有三点建议。首先,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是不在商业三者险的范围内的,就是说我们一般理解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保险公司是不赔的。由于车祸已经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从法律上来说呢,构成精神损害是比较容易成立的,各地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都有一定的标准,保险公司是不会去承担这样一个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肇事人进行索赔。其次,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有一定额度的,主要根据肇事车主所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额度和范围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是造成死亡的情形,可能肇事者的投保额度是不足的,这时剩余的部分就要向肇事人去进行直接的索赔。另外,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过程中,一些项目是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的,比如说营养费,交通费,医疗费,住宿费等等,保险公司都有自己具体的理赔标准,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是保险公司拒赔的,这些剩余的部分由受害人向肇事人进行索赔。最后,对于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车祸事故,在这种事故中,我们要去看肇事人是不是存在比较大的过失或者故意,比如说有醉酒,有超速,或者是其他情形。如果构成这些情形,有可能构成刑事责任,或者是构成保险法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此时,一方面是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或者是理赔后,向肇事人进行追偿。另一方面是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可以和保险公司一同搜集线索,共同向司法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展开
用户:匿名 交通肇事 | 2020-07-26 17:10:43